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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赔偿与工伤赔偿区别那个赔偿多

劳动纠纷
2019-07-28 14:33: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非法用工伤亡如何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级伤残的,可获得16倍的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赔偿金,赔偿金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指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办法》明确,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办法》说,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1、2009年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工伤认定范围进行了调整,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但这只是征求意见稿,不是生效法律。按照现行有效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仍属于工伤; 2、公司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社保中心支付工伤待遇。如没有购买,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
  •  非法用工是指并非法律规定的雇佣劳动者的一种现象。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是童工。
      2、用人单位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
      这种是用人单位主体的问题,主体不适格,造成劳动事实关系存在问题。
      3、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
    非法用工怎么赔偿?
      外籍人员留在我国需进行相关登记并办理相关证件,用人单位擅自雇佣未经批准的外籍人员属于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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