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单位的设备没有保护设施,受工伤后单位把人送到医院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在院期间的饮食费护理费其他的费用没有管过,出院后,伤情比较严重,右手臂失去劳动自理能力,单位在出事后就停发工资,出院后的换药复查费用也没管过,现在八个月过去了,联系单位,单位说可以先预支点生活费,是从以后的伤残补助里扣,由于还要一年后取钢板,所以单位说只能等到取完钢板在申请做伤残鉴定,问他们工伤认定书批下来了没,他们躲躲闪闪不肯告诉,我们自己去社会保障科查,没有查到单位去办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都是一年的期限。单位非要一年后取完钢板在做伤残鉴定,这是不是拖着 超过一年 是不是我们就被动了。当时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们该怎么做?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