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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罚金没交,跟监狱的刑期减刑有关系吗?

刑事案件
2019-12-28 14:42: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想要减刑是不是必须交罚金才行?”罚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罚金是犯罪分子必须要履行的一种惩罚方式,如果不履行会认为你不服法,不服法将不会给予减刑。无力交纳罚金的需经相关部门申请同意后,可免除罚金或减少罚金。
  • 1.已经判完刑,还有十天上诉期,如果上诉期满后没有上诉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上诉期限上诉,说明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判决生效后,刑期在一年以上的送交监狱执行,刑期一年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
    2.一般都是送交就近的监狱,但也有例外,由省监狱管理局决定。
    3.减刑主要有两方面条件:一是形式条件。即已在监狱执行一年以上,两次减刑间隔一年以上等等。二是实质条件。即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 罚金要及时交纳,否则法院要强制缴纳。 赃款也应当立即退赔,受害人会向法院提起附带民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候会严格掌握,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8205;#8205; 第#8205;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第二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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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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