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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房子是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有下来。首付是分6期付的,第一笔大概5万多是他付的,第三期是我转钱给他去付的,其余的4期都是我的卡付的,每月的房贷也是我付的。在付第二期的之前我们办的结婚证。我想问下,这个情况能不能把房子过到我名下?如果不能,可不可以进行公证,证明这个房子实际所有人是我?如果不行,有没有可行的方法?非常感谢!!!是否可以让他写协议证明房子转给我吗?这样可行吗?协议该怎么写?

刑事行政
2019-07-25 15: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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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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