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是外来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的某家肯德基做送餐员,七月份发六月份的工资时,他们少给我发一千,原因是电瓶丢失,工服丢失,事实是电瓶丢后我买了一组电瓶,工作服也并没有丢,在家,是他们没有和我要,也没有告知我直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扣工资,现在他们说,他们的答复就是就扣,而且完全不给我解决这事,同时他们让我签合同的时候完全不让看合同内容,也不给我合同的,强行签的,还威胁我不给我发放七月份的工资,所以导致我立刻离职,这事我应该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
2019-07-24 2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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