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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和老婆离婚,我欠一百多万外债,我问分居一年多,前一段时间她给我四十万,我不知道她给我妈了,我妈给我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她给的,她现在给我要钱,我有必要给她吗?她的钱还是我之前给她的,我们之间感情破裂就是因为我生意赔了,那时候她不愿意出钱给我还债,我在外边找了个女人,被她发现了,我要求离婚她不同意,起诉过一次了,我现在就想知道,我再次起诉能离吗?我需要还她四十万吗?我的外债她有义务还吗?

民事相关
2019-12-22 12:4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即使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考虑是否同构诉讼程序起诉离婚
  •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 如果决定离婚的,建议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对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归属事宜作出判决,一般不会考虑哪方起诉在先。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便更好地完成诉讼,实现诉讼目的,避免当事人自己诉讼造成的不必要及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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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