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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我公司被一朋友以合伙向医院做生意为名,共向他个人打款15.9万元(有手机银行转款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向医院开发票金额21.3万元,由他递交到医院。结果医院迟迟不回款,去医院查询后只有1.8万的票,其他票都没有。现在他还在单方面说票交给医院,不一起去医院核对。这不是个小金额,请问是否属于诈骗,我该向谁报案是打110还是向检察院报案,是向我所在地还是他所在地报案,都需要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
2019-07-25 1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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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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