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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村委(甲方)将本村集体荒滩承包给非本集体经济成员个人(乙方)从事水产养殖农业生产经营,为期十年,在2019年底到期。在此期间,乙方未对荒滩进行开发,在2019年初,乙方将该荒滩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丙方,双方自行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对荒滩进行开发,未告知村委,请问该转让合同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7-23 19: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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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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