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9年5月1日租了个房子开幼儿园,一次性给了房东3年房费18万,这两天有3个人来要把房子收回,说他们是大房东,原来我房东也是租的,租房时我看了房照,我问他为什么不是他的名,他说他是公务员,不能写他的名,就写了亲戚名字, 我想问 1、原房东现在有权锁门不让我开?收回房子吗? 2、他们之间的合同签5年,2017年第一年分期付了房费,2018年到2019年8月末第二年一直拖欠,我租房子是从2019年5月开始,他们8月末第二年到期,如果他们终止合同,他们有权收回房子吗?我该怎么办? 3、我在租房时前一天付了5万定金,第二天给13万,共18万三年房费,如果打官司我能赢吗?房东怎么赔偿我? 4、我和房东合同上写了,如果3年内有什么变化,他双信赔偿我?是吗?赔偿多少钱? 5、大房东欠别人30万,别人欠我房东30万.我房东又欠大房东30万,这可以私下抵销吗? 6、我在派出所备了案,并没报警,如果到时走法律程序我房东是诈骗罪吗?如果法院叛完,房东无力偿还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23 08:43: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