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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购买的商品房,收楼后1年多(2018年5月17日),产权证资料领不了,合同上写的是出卖人在下列条件均具备之日起210天内,将办理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一次性交给买受人,以协助买受人办理该商品房的权属登记。 (1)买受人对该商品房的质量无异议且已接收该商品房,并签署了相关收楼文件; (2)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激清全部房价款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

房产纠纷
2019-07-22 15:42: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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