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需要求助,情况是这样的,我上周去一个楼盘看房,开发商销售说我们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我们就先付了定金。但是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外地户口必须连续缴纳2年才能贷款,我在2017年8-10月份公积金是断缴了的,认购时有如实告知开发商销售,销售当时信誓旦旦的跟我们保证说,只要找到原来的公司补缴一下就能贷款。但是办理补缴的时候,销售又跟我说需要前公司开具补缴证明,补缴手续也很繁琐,可能无法在之前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而且期间开发商销售有改口说咨询公积金中心说我们这种情况补缴也办不了贷款,可能要走商贷,所以我们想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与开发商订一个协议,如果补缴之后,还是由于断缴导致公积金贷款办理失败,责任必须由开发商承担,但是开发商不同意,我们就像退定金,开发商也不同意,认为是我们违约在先,要没收定金,但是我们觉得开发商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明知我们可能限贷的情况下,急于促成交易,隐瞒风险,我们认为是开发商那边的过错,必须退还定金。是否有律师承接风险代理业务,可速与我联系,提成面谈,但是前期不会交纳咨询费用,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7-21 18: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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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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