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是2017年6月到2018年6月,开了发票给对方,像我这种情况能寻求法律帮助吗?
你好!我是做摄影服务的个体户,之前为一家服装公司做拍摄服务,合同期限是2017年6月到2018年6月,但是合同备对方公司扣押,在合同签好后对方有付过一笔预付款,到现在还有一笔尾款未支付,开了发票给对方,就是钱一直没有付,催了很多次也没有结果,不知道怎么办想寻求您的帮助,像我这种情况能寻求法律帮助吗?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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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聘请律师也可以自己起诉
追问:我们没有合同,起诉他们的话会不会证据不足胜算不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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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