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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c1的驾驶证实习期还未满一年.实习期满时间是(2019.3.28-2019.3.27),骑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被捉,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开的罚单是扣了26分,现在实习期未满去处理的话是吊销还是注销驾照,还是可以等实习期满再去处理(如果等实习期满驾照会不会在没有过去处理期间被吊销或注销)。

交通事故
2019-09-08 16:55: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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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如果你这方是主责或全责,则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吊销驾驶证。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 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 过期未注销 ” 不属于 “ 未取得驾驶资格 ”,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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