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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愿为住院病患B送饭,某日,A在送饭途中因闯红灯遭遇车祸,花费医疗费数万元。(AB两家经济情况均不理想)问:现A就医疗费对B提出赔偿请求并提起诉讼,法院是否支持A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19-10-29 08:07: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A和B之间或雇佣关系或好意施惠,A确实获得相应利益,B行为过程中受损,A应当给予相应赔偿~
  • 事故中,机动车是不是全责,事故车辆投保了那些险种,都是关系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钱的问题。
    如果机动车在事故中是全责,投保了交强险的同时还投保了商业险,那么伤者的医药费基本都是保险公司赔偿。但有些不是医保药的,肯恩该保险公司不赔偿,要由肇事司机个人承担。
    如果机动车是全责,但止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伤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只能赔偿1万元。超出的部分都是肇事司机个人承担。
    如果在事故中伤者一方也有责任,那么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只能先赔偿1万元(交强险指定赔偿的额度)超出1万元的,只能赔偿肇事车辆所承担责任的那一部分,需要伤者承担责任的还是伤者自己承担。
  • 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后被告不应诉的,法院经过合法送达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由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还可以公告送达。
      经法院送达后,如果当事人不应诉的,则属于放弃答辩权和抗辩权,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车祸赔偿中医疗赔偿,交强险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责任时是不能扣除“自费药”。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约定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标准计算保险赔偿责任,但考虑到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具有较强公益性特征,在确定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金额是不宜扣除“自费药”。
    如果同时存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下,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应优先赔付自费药部分,其余部分医疗费再在第三者责任险中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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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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