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6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追问:我这边怎么还用保存什么样的证据呢?还用经过法律认证吗
解答:拿出你已经生产9年产品的证据; 如果你对产品有专有技术,对方申请了外观专利,你可以申请异议
追问:如果我直接拿出产品来 法院会承认吗 怎么才能有效
解答:1、如果我直接拿出产品来 法院会承认吗?如果对方成功申请了外观专利,最后起诉你侵犯了他的专利权,你可以拿出产品来 2、你现在为什么不直接向专利局申请异议,然后你自己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