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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可以每周六周日接走探视孩子,如果南方及家人阻扰,抚养权将变更为女方,现在男方父母勿扰女方接孩子,只能在他们家看,不能带走探视,是否违约?如果起诉,抚养权能否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到女方这里

民事相关
2019-07-19 15:05: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您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根据您具体的情况处理相关事务,以保障您的权利受到最大的保护
  • 您好,通过您描述的情况不好直接给出答案,建议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需要结合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的相关内容,分析后才能给予准确答复。
  • 协议里面是否明确说明男方干扰你接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为你?如果起诉要求变更,则要收集对方阻挠的证据
    追问:协议原文:如果南方及家人阻扰女方探视接孩子,抚养权将变更为女方!我有男方母亲阻扰我接孩子的视频,还有报警记录,如果这种情况我起诉的话,抚养权能否变更?
    解答: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您需要对照一下,是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也有可能变更。
  • 您好,建议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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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