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三年,由于公司给我换工作岗位,我辞职有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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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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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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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由劳动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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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得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工作性质岗位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写明你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您自己主动辞职,公司不会对您作出任何的经济补偿。律师需要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具体的细节后,才能做出合法、合理的法律分析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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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