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职工,2001年入职起便被分派至单位与港资参股合作的公司任职,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连续至2018年。2019年合同中变更了本人的工作岗位及绩效薪酬。虽然工资减少金额不多,但属于降低岗位,并影响到今后的加薪空间。与公司协商未果,合同未签订,但工资正常发放,绩效部分仍延续去年。目前已过半年,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纠纷
2019-07-18 19:18: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