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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国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由拟持股员工成立持股平台,占公司30%股权。请问这种情况下,不在拟持股员工名单里的其他员工,是否可以与持股员工签订协议,以拟持股员工名义出资购买,其他员工部分出资,享受出资部分的分红?

公司专长
2019-07-18 15: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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