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房产给未成年人子女,子女占有50%的产权,父母在子女成年后欠债,法院查封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50%不足于偿还债务,请问: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子女份额的拍卖款进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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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父母已经赠与房屋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一般债权人不能就子女的份额主张债权,但如果父母由于规避债务实施赠与,在1年内,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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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债务形成之前赠予给子女的,则拍卖所得的房款属于子女部分的不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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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的,债务形成在赠与之后的,债权人一般是难以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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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是在债务关系发生前还是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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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