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憾,兄妹三人继承父母遗留房产。房子还没有分配前,但是其中一位子女跟拆迁办签定了拆迁协议,房子被拆掉了!法院就以物权消灭为由,让新房子分下来再打新房子官司!这有法律依据吗,继承人继承遗产以被继承人遗留的老房子为基础,如果拆迁协议是被继承人签订的,继承人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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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这种做法也是可以的
追问:但是拆迁协议不是房产所有权人签订的,继承以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房子为基础,如果失去这个基础,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将无法存在!
解答:新房子也是继承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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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