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关于产假工资事宜。
我的实发工资是每月税前22000,但社保缴纳是按7000交的,公司说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而是由社保局统一将生育津贴打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扣除个人缴税部分转发给我。意思就是社保局按7000缴纳基数计算生育津贴,128天产假我就只能拿到2万多津贴,而公司不给补实发工资差额,这样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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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产假带薪休假,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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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按实际金额交社保导致津贴不够,可以要求单位补足。
追问:如果公司不给补足怎么办?
解答: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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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公司应该给你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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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