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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有个店面转让出去,房东收了我这边2千喝茶费,押金他不给退,合同里写了单方面退押金是没有的退的,但在转已经有和房东商量的转的,他也是同意的,后面说要2千喝茶费,后面我这边找到接手的,他又说押金也退不了,房东这样做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0-01-09 10:22: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们有签什么合同吗他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可以举报投诉她收集有利的证据起诉他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根据该法条,您是可以要求退押金的,建议与房东协商处理
  • 合同法中规定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是不得转租他人的,租赁合同虽然未标明是否转让,但也要经房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承租人有转租的打算,必须提前写明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人转让,否则转让时就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退不退押金以合同为准,尽量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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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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