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这边拆迁,四个姨姨一起平分195平米的房子,我自己要85平米的房子和车库,除了房子任何钱跟我没有关系,签协议的时候我不是户主,但是由于自己年纪太小,也不太懂,后来跟亲戚,叫来居委会管事的,和家里别的人员,一起签的协议,也按了手印,也录了像,但是没有去公证处公证,请问现在起法律效益吗?我现在是户主了,我对之前的协议有异议,我想重新签协议可以吗?如果打官司,胜算大不大,希望可以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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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是多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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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签订,其他人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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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拿着材料找律师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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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