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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相撞几天内处理

交通事故
2019-10-14 16:24: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告知事故的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计算。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一:如果可以的话,立马拍照,因为碰到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他会算赖狡辩,而拍了照,他就不能抵赖了。
    二:马上报警。尤其自己处于弱势中,警察的到来可以让你变为主动,因为对方是过错方。所以,此时你可以提要求。
    三:如果身体明显伤到了,警察会处理,会让你去医院验伤,两辆电瓶车都会托走,最后你拿着你的医院的单子叫上对方一起去警察那处理。
    四:如果你只是点皮外伤,但是对方毕竟撞你了,那你可以要求私了,要对方赔钱,这个你们两个就协商,如果协商不通那只能公了。
  •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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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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