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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村里的荒地租给了高速公路做堆放材料的场地,到期后场地和厂房留下来了,2017我从自己村里租过来做建材生意,营业执照也有,2018能国土资源局找上门来说厂房需要拆除,说是因为高速公路在国土资源局备案这块地租赁地需要复垦,我有权拒绝吗?需要怎么做才能把厂房保留下来?

行政纠纷
2019-12-05 19:02: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临时建筑2年后应拆除。
    追问:路桥公司跟我们村签合同的首要条件是厂房是作为租金的一部分,所以一百多亩才年租金才2万元,那路桥公司在国土资源局备案缺是复垦,那这个算是合同欺骗吗,那可不可以追究路桥,让其补交租金?
    解答:如果认为构成合同诈骗,可以报案。
  •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证件材料。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但已实际流转了,仍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除需经流转双方当事人签字外,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该转让合同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不成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将此类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不论发包方是否同意,都不影响该流转合同的成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流转方、受流转方的姓名、住所。当事人是农户的,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间,即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六)流转金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当事人可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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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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