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7个月了,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就两地分居住,天天吵架感情不和所以都同意离婚,彩礼钱15万,我借了十万块钱,这个彩礼钱过礼的时候就说要以后我俩买房子用的,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条件可以要回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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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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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关键要看是否共同生活及共同生活的时间。关于离婚案件,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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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可以适当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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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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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彩礼是可以适当要回的,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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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