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您好!我是在今年6月份购买一辆新的**汽车,到家后先发现汽车没有首保证书,然后打电话到客服询问发现在2018年7月份已经被别人购买,客服也把2018年7月份购车发票复印件发给了我,和我自己今年的六月份购车发票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一样,只是购买方不一样,而且据介绍目前为止2018的发票还没有作废,两张票据均为真实票据。还有从汽车上找出了两张汽车一致性证书,同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都一样,只有载客人数不一样,一张是7座一张九座。(当时我和店里谈的自己需要九座的商务汽车),我已向我当地市场管理局投诉了这件事情!我就请想问一下,这辆汽车算二次交易吗?(前提我和店里工作人员说的是买辆新车,这辆车之前所有的事我一无所知),还有下一步我该怎么为自己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