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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历史你们好!关于我老爸的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在这里咨询一下各位律师,2018年1月10日,有肇事者驾驶一辆泥土车导致我老爸右手多处骨折,经市医院诊断后立即转往***医院,在**医院三次处住院,多次手术,现在右手肘关节不能弯曲,手掌不能握拳。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驾驶别人的车辆。交警判定事故肇事司机全责。现经法院判决赔付只有5万块钱。住院的费用除外。我现在对赔付有争议。法院的理由是因为我老爸是农村户口,而且年龄超限,所以赔付不了多少钱。但我们在城镇买房已经居住了多年。请问不能按城镇户口赔付吗?

交通事故
2019-10-13 03:44: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交证据,在法院提起上诉
  •   居住在城镇满一年以上,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民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之规定,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一年居住在城镇,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证据要求:暂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单等。
  • 当事人能提供下列证据之一,证明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在城镇工作、生活、学习持续满一年以上的,可予以支持:

    (一)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收入证明;

    (二)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三)租房合同及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

    (四)房屋产权证明及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

    (五)暂住证或派出所证明;

    (六)在城镇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

    (七)能证明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其他材料。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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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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