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请咨询一下:我妻于2年前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无法找到其本人。育有一女,暂由我方抚养。妻方2年内从未与我方联系。现已感情破裂。可否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其不顾家庭,不尽夫妻赡养小孩的义务。

民事相关
2019-07-12 14:06: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可以去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三份起诉状;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追问:您好,如何证明其下落不明呢?因为她离家出走至今不与何人联系,包括周围所有亲戚,父母,丈夫,子女等都未有任何联系。我方根本无法找到其本人。
    解答:你好,是否有报警记录?如果你有报警记录以及警方开具的相关证明,那么可以去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和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