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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新店打工。想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14 04:36: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 第一,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只需要通知,无需经得用人单位同意。
    第二,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发齐相应工资。
    第三,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刁难,在法定离职时间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或押扣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 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首先要弄清楚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里,然后进入劳动仲裁委员会后,填写三个表:(1)申请书;(2)证据材料清单;(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因此,申请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知道单位的正确地址。
    需要收集的可证明单位职工身份的证据可以有:
    (1)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证明、考勤记录;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5)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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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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