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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丹棱县公租房怎么怎么租

合同纠纷
2019-07-12 15:43: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丹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英模、劳模等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九条: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丹棱县城镇户籍1人及1人以上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三)申请人以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丹棱县城规划区及乡镇场镇规划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我县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未租住公有住房,或租住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我县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四)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新就业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丹棱县城镇户籍或居住证明。

    (二)申请人具有大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自主创业人员,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四)家庭可支配收入符合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丹棱县城规划区及乡镇场镇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六)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丹棱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

    (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金或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金。

    (三)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符合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家庭收入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五)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你好,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无房产证明、当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这样才能申请公租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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