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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有4个月了,公司不给签合同,

合同纠纷
2019-07-11 15:02: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建议您去申请劳动仲裁。律师需要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具体的细节后,才能做出合法、合理的法律分析和意见
  • 你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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