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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3岁时在一个店子上班,干了28天就在哪个店子吃东西吃了2000多,和老板发生矛盾我就走了,可是他拿走了我同事的身份证强迫我们写欠条,在被逼无奈下我们把欠条写了按下了手印,可是在欠条上我的金额是8000我那个同事得金额是5000,而且还带利息,他自己借了高利贷还不起在我两身上加了金额和利息,那时候才13岁不懂事就签了字按了手印,因为自己以没出息三年了都没还一分,现在天天打电话来要钱,我说我没有,他说他要来找我,给我说不还就上报法院,我很害怕,家里以挺老火,自己以不争气,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

债权债务
2019-07-11 12: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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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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