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担保人承担借款展期之前的利息吗?借款人于2016年3月向出借人出具10万的借条,但只收到7.5万元现金,其他算预先扣除的利息。截止2017年年底借款人无力还款,于是和出借人协商,于2018年1月1日重新签订协议,并找本人担保,截止现在,借款人还是不还款,现在出借人将本人诉至法院,如果本人还款,应该还7.5万的本金加利息还是10万的本金加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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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偿还7.5万元本金外加利息。
追问:对于这个有什么规定吗?
解答:预先扣除利息的,按照实际出借的本金计算利息,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及合同法都有规定。
追问:非常感谢律师对我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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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