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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年10月开始请产假,2019年2月1日到岗上班,中间跨了个春节,春节期间未收到公司发放的年终奖金。到岗上班后咨询过公司人事经理,人事经理以公司规定“产假人员不享有当年年终奖金为由”拒绝发放(打听了下分公司产假人员有年终奖金)。上班后由于19年公司效益不好,公司开始批量裁员,由于我在哺乳期故没法裁我,但让我兼了很多被裁人员手头的工作,四月份离职2个、裁员2个,调岗1个,5个人的工作分摊到我和另一个哺乳期同事身上,由于我之前岗位为采购经理,另一个哺乳期的同事是采购文员,个人认为大部分工作是划分给我的。五月份公司将保洁阿姨裁了,要求办公室人员轮流打扫卫生,轮值一周。我和另一位哺乳期的员工拒绝打扫,因为我们现有工作量每天都不能按时完成,每天8点上班,4点下班(正常5点下班,哺乳时间早走1小时)。五月底和我一起哺乳期的同事忍受不了公司的现状及工作的压力决定离职,六月正式离职,她手头的工作也全部交接给我。我2013年加入此单位,和公司共同成长也是有一定感情的,但是现在我也无法忍受现在的工作状态,从之前做的采购方面的工作,现在采购的工作70%交接给了产假接手我工作的同事,现在手头有30%采购的工作、4个文员的工作、并兼了仓库主管的工作。由于家庭的压力我需要这份工资维持我家庭现有的生活质量,所以我一直在坚持,但坚持的同时自己有种感觉在我10月份哺乳期结束之后公司会想法设法的让我离职,我现在应该如何维权?在这期间公司未降我的薪酬。(和我同期有另2个哺乳期同事,在哺乳期公司就想各种办法逼我们自动离职,一个是让换办公地址,我们有两个厂区相距50公里,对方由于接受不了选择了离职;另一个就是和我一起接了很多工作的同事,期间她也被要求换办公地址,被其拒绝最后还是因为慢慢增加的工作量而自动离职)

合同纠纷
2019-07-11 11:43: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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