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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上班,由于前段时在工作时所生产的物品与市场需求有差异,因市场需求的我们没法生产。但当时都电话与市场业务员沟通了,业务也同意了按现有标准生产,但到了市场后经销商又不要了说与经销商下的计划不符。最终退回了厂家,但所产生的一万元运输费让我自己承担。现在产品已经又卖走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我有权起诉吗?再有当时与我签合同时定的交企业保险但一直没交。公司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公司企业
2019-07-10 22: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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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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