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是做保安的,在小区内看到有辆很破旧的电动车在那放了很久没人用,就想拿去丢掉,后被人报警拒留15天,被告理由是偷私人东西。请问在这15天里家人可以去看人吗?我老公今年61岁,有心脏病,可以取保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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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5天的家人可以去看,可以带生活日用品。《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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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不大可能被判刑,建议委托律师去会见你老公、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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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