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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三年,现在半年房东就要收回房子,合同上写明:房东只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租户,这一条条约,没有其他的违约责任。现在租客要另寻房子搬家,可否向房东提补偿:搬家费、中介费、另租房子更贵房东补差价、的要求?或者其他补偿?由于合同没有写明违约责任,房东是否可以拒绝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7-10 1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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