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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的以结婚为由给我要电脑和项链,这算不算诈骗

婚姻家庭
2020-03-08 08:43: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谨慎处理,买不买我方自愿
    追问:已经买了,她拿走了就把我给删了,电话也不接
  • 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结婚登记到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为止,在这段时间内,双方所得的财产,包括: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产、双方或一方受赠或继承的财产,这种财产关系以夫妻身份为依据,因离婚或一方死亡而终止。离婚,应依法对夫妻财产分割,一方死亡应依法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在共同财产中所占份额。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在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约定归谁,那么,这部分约定的财产就划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就应视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 从婚姻诈骗的构成要件看:
    一是要有诈骗的动机,即对方有欺骗的意图和预谋;
    二是有骗婚的行为和事实,即对方实施了骗婚的过程;
    三是造成了危害结果,就是受害人被骗了,并造成了感情、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姻诈骗罪。
  • 诈骗他人钱财属于诈骗罪,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分割。
    可以起诉重新分割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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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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