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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财产公证一人一半,叫公证还是叫约定,就是离婚时候分得一半。是一方家长出资,写的自己孩子名字,这样可以公证吗?

民事相关
2019-09-07 07:37: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
  • 双方结婚登记以后共同清偿贷款的数额,依法应当所有夫妻共同支付,在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是,本着照顾女方的原则,女方可以多分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进行财产公证,需夫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及双方对相关财产归属约定的书面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当然也可以通过律师起草、制作相关财产约定的协议,并依法进行律师见证。按公证,该归谁就归谁
  • 若离婚当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双方签名后由民政局加盖公章;若离婚后欲对离婚前的财产进行分割,就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办理过房产户手续时有可能房管部门需要你们出具相关公证书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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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