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八月应聚众闹事被公安刑事拘留 21天 最后不予起诉 在看守所里面碰到一个人 他让我帮他带几句话给他老婆 但是我联系不上他老婆 在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他能联系到 我鬼迷心窍想的带话能不能从中收点好处费 然后我的那个朋友和另外两个人开始实施诈骗 以各种理由骗取人家烟酒八次 涉案金额六万多 中间我们两策划过一起骗人家 但是我和受害人没有直接接触过 每次主意都是他出的 他拿东西的时候我也去过几次 他把烟和酒全部卖了 但我没有拿过一分钱 他骗上钱带我一们起吃过饭 现在公安机关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案子移交检查院 我现在算不算主犯 还是算同案犯 判缓刑的机会大不大 而且我的涉案金额是48000我给原告 赔偿13000元 也得到原告的谅解 积极退赔 也是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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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好说,你前面才不予起诉,现在有诈骗。
追问:现在案子刚交到检查院 那检查院会不会最近逮捕我 还有两个同伙都已经被刑事拘留三个月了 还有我算从犯还是主犯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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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