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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育有三孩子,孩子由男方父母照顾三年。男方与女方出外工作时协商每人每月1500的小孩生活费,但是女方反悔,除工作第一个月给与已经连续三年没有给与小孩的生活费,现在已经分居一年,孩子母亲回家闹离婚,女方母亲不同意。我还有什么办法能办理离婚,只能分居两年才能离婚吗?如果真的离婚了,孩子能否全部判给男方?

民事相关
2019-07-09 22:35: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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