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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7岁骑电瓶三轮车被小汽车撞了,头部撞伤缝了9针,交警判了五五责,对方车修车6000元,托车300元,保险公司赔他3150元,剩余的3150元要求有我父亲来赔,我父亲医药费才1606元,保险公司只按百分之九十赔,加上修电瓶车费用和别的费用大概三四千元,对方车主委托保险公司向我父亲索赔3150元,不给保险公司要求起诉,我父亲受着罪,自己花着医药费,赔过来的钱还要赔对方3150元,这样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7-05 23: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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