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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强奸未遂罪,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在事件中受到的身体伤害可以赔偿吗

刑事案件
2019-10-23 15:27: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抢劫罪和强奸罪未遂,是属于犯罪形态中未完成形态的一种,不影响犯罪的成立,至于在此过程中受到的身体伤害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罪的量刑起点是3——5年。对于未遂犯,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所以,量刑是法官的职责。最低的话,按3年起点,减少1年半,最低应该是1年半。
  • 在抢劫罪中,你的损失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77条、78条以及《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意见》。
    要求赔偿的项目应当有: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鉴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有伤残补助费、以后治疗费。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导逞。”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已经开始实行刑法规定的某一具具体犯罪的客观上的行为。没有得逞是指没有完成犯罪,未遂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果不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就达到既遂,其社会危害性比预备犯更大,因此,更需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毕竟没有达到既遂,所以,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附带民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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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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