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地迁移,员工不想去公司的新地址,请问能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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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地点搬迁、岗位变动等,如果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接受的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岗位职责;不愿意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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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追问:公司就是本地迁移,公司法人什么的都没有变,只是普通的搬家,搬到郊区,这个对员工是没有赔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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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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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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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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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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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