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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写2个人共同拥有,离婚协议上明确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前夫在婚内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钱被起诉,法院能查封我的房子吗?

民事相关
2020-02-19 11:06: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作为共同财产有可能被查封
    追问:你好,那如果被查封了还可以居住吗?
    解答:你好,如果是唯一住房的话还可以继续居住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1、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因此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综上,如果你的丈夫肇事的行为是基于个人的过错行为,与夫妻家庭生活无关,所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属于你的丈夫个人的债务。如果这个肇事行为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所引起的行为,并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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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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