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十分抱歉在深夜咨询您们打扰大家休息了!我是一所学校的负责招生的老师,2019年7月1号在党的生日的早上八点五十左右在我们学校办公室被人打了,打我的两个男人是另外一所学校的招生老师,后来报警处理,警察来了把他们和我们校长都带去了派出所处理,但是因为我有伤被送往医院治疗,1号下午4点半我们学校房东打电话说他帮我们协调好了三条1 、对方撤出招生不在我们学校招生,2、向我赔礼道歉,3、产生的医药费都由对方承担。后来在我没在现场派出所按照这三条协调后我们校长签字确认了,这样双方都放出来了。但是7月2号早上八点上班,对方招生人员继续在原地点招生,怡然自乐,也没有跟我们道歉以及赔偿医药费!我想咨询一下下一步我要怎么做?怎么处理这事儿?

其它综合
2019-07-03 11:11: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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