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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地分居相互不理解而争吵导致的感情不和,(1)对于抚养权的问题我提出反驳意见首先其一我2016年五月十三号我生大女儿原告方并未起到作为一个丈夫的责任月子期间我总是一个人带宝宝,男方家里人只给我做饭,其二原告方以工作忙为由并未带过孩子一次,(2)原告方在婚姻期间对我非常冷淡因此我深感痛心因此我以赌气的方式向原告方提出离婚(3)结婚五年因各种原因我并未出去工作主要以带孩子为主并没有经济来源因此我希望在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的情况下原告方可以给予合理的抚养费(4)在婚姻期间共同财产我所知道的只有一辆车其它的原告方并未对我提起以及说过

民事相关
2019-07-03 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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