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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一家公寓公司六月一号入职,七月一日公司通知我说,因六月份业绩不够公司标准,所以不给我底薪和租房业绩,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02 21:28: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鉴于您同公司之间已建立劳动关系,无论公司内部对于工资发放的具体规章制度为何,公司均应当至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公司拒不发放,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程序,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追问:因为是实习期 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我还可以拿到工资吗
    解答:实习期或者试用期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免于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便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劳动报酬。
    另,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被11篇案例引用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故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若您能举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主张工资
    追问:您好 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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